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平沙南水水质净化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采购项目(2025年)
[项目编号:CZ20240478]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平沙南水水质净化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采购项目(2025年)[项目编号:CZ20240478]”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用电子招投标系统】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7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CZ20240478
(二)项目名称: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平沙南水水质净化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采购项目(2025年)
(三)交易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需求:污泥无害化处置,具体内容详见电子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合同期满,根据履约情况可以续签一次,续签期限为一年。但合同期内如果珠海市政府对全市的污泥处置或运输有统一规划安排时,则按市政府统一部署,并终止合同履行(不受签订合同的限制)。
(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仟捌佰陆拾陆万叁仟陆佰元整(¥18,663,600.00元)。其中
1)平沙水质净化厂:14600吨/年*2年*453元/吨(全包)=13,227,600.00元,南水水质净化厂:6000吨/年*2年*453元/吨(全包)=5,436,000.00元;
2)平沙水质净化厂及南水水质净化厂总预算为13,227,600.00元+5,436,000.00元=18,663,600.00元。
(七)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以每吨单价方式报价,按实际量结算,污泥运输处置综合单价上限为:453元/吨(全包)。(注: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二)投标人必须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选择的处置工艺设备和生产工艺应符合相关要求并经环保验收合格,污染防治能力满足生产需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核准的处置规模不少于70吨/日,若环评批复文件中污泥处置能力为A吨且污泥含水率a%不等于80%的话,则换算成80%的污泥处置量,换算公式为:含水率80%处理量=A*(1-a%)/(1-80%),换算后满足不少于70吨/日】(须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和排污许可证扫描件)(如为联合体,须有联合体中处置方满足)。
(三)珠海市外投标人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配合招标人制定污泥跨市转移计划,跨市转移计划包括转移时间、运输路线、接收单位基本情况、污泥处理处置方案等信息(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应承诺)(如为联合体,须有联合体中任一方满足)。
(四)处理后的污泥须进行无害化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有机肥料》(NY/T 525-2021),污泥不得用于有机肥料生产。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应承诺(如为联合体,须有联合体中任一方满足),承诺不违反《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工作的意见》(粤府函【2015】327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有机肥料》(NYT525-2021)等无害化处置相关规定,同时承诺污泥处理处置后产品严禁进入食物链利用。经处理处置后满足相关标准的污泥,如进行建材、焚烧能源化利用的,须提供与建材、能源利用单位签定的有效合同或双方合作协议。如用作园林绿化、土地改良等土地综合利用的,须提供与利用单位签定的有效合同或双方合作协议,同时须提供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园林绿化用泥质》(GB/T 23486-200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土地改良用泥质》(GB/T 24600-2009)中泥质要求的近一年的第三方污泥检测报告一份,及污泥施用地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及《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规定的近一年的第三方土壤和地下水检测报告各一份(提供CNAS或CMA认证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如为联合体,须有联合体中任一方满足;“近一年”指2023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五)若投标人技术服务方案为“源头减量”(指在平沙、南水水质净化厂脱水污泥产生场所,通过增加深度脱水工艺设备和运营服务,将污泥含水率和体积、重量进一步降低后再外运)的,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若逾期达不到正常生产要求,招标人可启用污泥应急处置单位提供污泥运输处置服务,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源头减量设备安装验收前及设备临时检修期间或招标人生产所需污泥处置量超过源头减量设备最大处理能力时,中标人须启动应急预案,负责污泥的合法合规处置。源头减量设备正常运行期间,则须按照投标要求采用污泥源头减量再外运的方案执行污泥的处理处置。源头减量设备的安装运行不能影响招标人的正常安全生产,相关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用水用电及人员、设备管理等事宜,需与招标人签订协议。调试运行前如涉及到环评、安评等编制审批,相关事宜均由中标人全部负责,并接受招标人监督。经减量化处理后的污泥含水率,须满足投标人投标文件承诺,须保证源头减量设施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噪声等不得超过招标人设计及环评批复标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相应承诺)(如为联合体,须有联合体中任一方满足)。
(六)投标人能提供承担本项目的固定的车况良好的符合污泥运输要求的运输车辆(至少1台);车辆应密封、防雨、防渗漏、防遗撒,且装有GPS定位。中标人必须安排投标车辆投入本项目运输工作,合同期内若投标人更换或增加车辆,必须提前7个工作日报招标人备案,备案通过后才能投入运输。当中标人运输能力无法满足本项目承运要求,招标人有权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及单方面终止合同。运输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标后须提供GPS系统的账号密码给招标人备案(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承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运输车辆一览表)(如为联合体,须有联合体中任一方满足)。
(七)投标人须加强污泥监管信息化建设,实现全流程监管,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将污泥处置单位污泥进厂称重计量、监控设备以及卸泥点监控设备一并联网接入我市东部主城区污泥计量在线监控系统和污泥运输监控系统(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承诺)。
(八)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九)信用信息: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②信用中国(投标人所在地)网站未查询到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以上信用信息以评审委员会资格审查时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登录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上述网站查询没有相关不良记录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记录。对上述查询证据截图存档。如存在相关失信不良记录且已失效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①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2家。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b、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用户注册
(一)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珠海市)/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粤公平】)网站首页进行用户注册。
(二)粤公平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
(三)用户手册下载路径:登录粤公平首页—【服务指南】—【交易类型】—【国有产权】—点击下载《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使用手册(11月)》
(四)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确保已按粤公平的要求完成用户注册并实名核验。
四、下载【通用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指南-投标人】
(一)下载路径:登录粤公平首页—【服务指南】—【交易类型】—【国有产权】—点击下载【通用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指南-投标人】。
(二)请投标人严格按照【通用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指南-投标人】进行相关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误导致投标无效。
五、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一)下载路径:登录粤公平首页—网页右侧橙色底纹【交易系统】—选择【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法人登录】—按页面提示的登录方式进行登录—点击【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页面右下角【通用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蓝色底纹按钮【进入系统】—【项目管理】—【投标管理】—【参与项目】—【我要参与】—点击页面左侧【报名】—点击页面右侧“+新增”按钮—填写“联系人”与“联系电话”后“确定”—点击页面下方“参与项目”—点击页面左侧【招标文件】—点击右上角蓝色底纹【下载】按钮—下载压缩包并解压后可见【电子招标文件】。
(二)下载时间:2024年11月07日09:00至2024年11月27日09:30(北京时间)
(三)下载方式:在线获取。
(四)售价:免费获取。
六、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和解密时间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30(北京时间)
(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30(北京时间)
(三)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珠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第4层8号开标室
(四)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30—10:00(北京时间)(注:1、投标人必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非因系统原因导致逾期未解密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一旦出现解密失败的情况,请立即联系电子系统技术人员寻求帮助,电话:0756-2315978,18928046571)
(五)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六)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30(北京时间)
(七)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24年11月07日09:00至2024年11月27日09:30(北京时间)(注:网上注册报名是指投标人注册成为会员后进入电子系统点击意向项目进行“参与项目”的操作,此操作是投标人在系统内获取缴纳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的必须步骤)。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招投标过程中项目的咨询、澄清答疑、开标评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等工作。
(二)项目具体事宜,详见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招标人
名称: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宁先生
联系电话:0756-8114839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屏路263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梓齐、郭晓枫、钟智坤
联系电话:0756-2131397、18316614151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15号海印又一城C2栋13A层
(三)交易平台
名称: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①交易中心会员注册审核:
联系电话:0756-2538181
②项目联系人:林小姐、徐小姐
联系电话:0756-2538018、2538993
传真:0756-2538955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珠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第4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招标人: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