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珠海水控集团IT设备维护服务外包项目采购文件内容作出如下澄清:
一、采购文件文件第三部分评审细则,技术部分ITSM运维系统中,原:每小项1分,满分10分。功能不满足的,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修改为:如有不满足的小项(小项指:a)、b)等),每小项扣1分,扣完为止。满分10分,最低得分0分。
二、采购文件文件第三部分评审细则,商务部分技术服务体系认证中,
1.原: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修改为: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原:信息安全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修改为: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原:系列质量管理认证证书,修改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采购文件如有与本澄清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澄清为准。其他不涉及上述内容的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